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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在提供收派件优质服务的同时,本着信誉第一的宗旨,为客户提供方便、快捷、安全的异地代收货款业务。 一、操作方法
1、 填写运单时客户务必区分代收支票或现金,并写明代收金额,附带收款收据。
2、 所有委托我公司托运的货物,必须在运单上详细填写清楚:寄收方的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、托寄物品内容、重量及件数(几件),并且必须在寄件人签名处,签上寄件人名和日期。
3、 如托运货物有代收货款,必须在托运货物运单详细填写货款金额,支付方式(现金、支票)。
4、 第五联由客户保存作为退款凭证。
5、 退款时在运单右边收款人处签字,并撕开副联交回网点。
6、 我司代收货款最高金额根据不同地区,分为人民币1000-5000元不等,可向网点咨询。
7、 代收现金转为代收支票时必须要求发件人和发件站点确认。
8、 寄件客户必须和收件客户有良好的信用度关系,否则造成代收货款金额未收到、
未收够或产生其他的经济纠纷,我公司概不承担、负责。
9、 收件客户对代收货款快件不满意时,请不要损坏原包装,原样由派件员退回寄件客户。
10、 我司各个分站均是独立核算单位。
二、 查询方式
登陆我司网址:http://www.sunnyexp.com在运单查询系统上录入运单号,可查询到该单快件的实时状态。货款查询有效期:7天,从发货之日计算。
三、 返款时效:
1、 寄件客户在代收货款快件发出日起3天内必须与收件网点结清货款,超期阳光总部不予负责。阳光中心与网点之间为即时冲账。
2、如代收货款件客户已签收超过3天,寄方客户仍未收到代收货款的,可拨打我司投诉电话:0769-886232196或在网上填写投诉反馈。
3、所有委托我司托运的货物均可在我公司网站上查询到跟踪记录,如无任何跟踪记录的,我司概不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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